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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职员太大意 50万元轻易换主

错领两年不还 退钱还得拘留
2000-12-10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一笔因银行工作人员失误而错划走的50万元巨款被“幸运人士”李某留下使用。然而事隔2年之后,李某不仅没捞到一分钱好处,而且受到了一次拘留之苦。

1998年3月,李某开公司到工行南礼士路支行办理入资手续,入资金额为5万元。巧的是,同一天有另一个人也办理入资手续,可金额为50万元。10天后,领到营业执照的李某将新开办的公司转至北京市商业银行开立正式帐户。由于南礼士路支行工作人员的失误,把50万元入资额连同李某自己的5万元一起转入他在商业银行新建的帐户。发现错误后,南礼士路支行立即将款额划回,但其中的4.9万元李某已挪作他用。于是今年6月,南礼士路支行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不当得利4.9万元并支付利息。

西城法院对银行的起诉予以支持。然而执行期间,李某交了5千元就表示无力偿还了。由于不履行判决,法院将李某予以司法拘留。等进了拘留所后李某才醒悟过来,无奈之下只好偿还了剩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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